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杏花岭区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建立健全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工作机制的通知

发布时间:Jun 22, 2020 | 作者:



 

 

杏花岭区文化和旅游局

关于建立健全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工作机制的通知

 

局属各单位,各文化旅游企业、文物单位:
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关于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,推动我局创建工作深入、扎实、高效开展,按照省委、市委、区委文件通知要求,经我局“三零”建设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,建立 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制度,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
一、 滚动摸排制度

每月组织工作人员对文旅市场内矛盾纠纷、安全隐患、治安问题以及创建主体数量、现状等情况进行滚动摸排,并将进展情况报送区委平安办。对文旅系统监管领域的创建主体类型、数量、存在风险隐患等进行摸排,分类建立台账,动态掌握进展。

二、 清单排查制度

每月对本辖区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,对辖区内创建主体数量、风险隐患排查数量、整治数量、重大矛盾问题、“三零” 达标情况等进行“清单式”排查。对于文旅系统监管领域存在的重大矛盾、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清单管理。

三、分类推进制度

根据工作进展情况,每半年在本系统监管领域确定一批措施有力、 成效明显和一批进展缓慢、问题较多的创建主体,分类制定指导措施,因地、因情施策等,推动创建能力整体提升。

四、舆论引导制度

综合运用各类宣传渠道,大力宣传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工作的措施、成效和经验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、干部职工对“三零”单位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,努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。

五、台账管理制度

建立风险隐患排查预警、挂牌督办、清零销账工作台帐,从风险隐患的摸排、督办、整改各个环节入手,对文旅系统监管领域涉及重大矛盾纠纷、重大安全隐患、突出治安问题进行跟进,通过通报、约谈、挂牌督办等方式,督促解决。

六、月通报制度

每月将文旅系统监管领域“三零”单位创建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,加盖公章报区委平安办。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6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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